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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60 (第1/2页)
就行。”“后来我妈就来了。”“差一点就去当流浪汉了。”顾帅的眉心没有松缓下来,显然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局,否则温煜不会现在就一个人。“其实我妈对我还行,但是我妈再婚,已经和对方生了孩子,我在那家里有点多余,再加上那时候又懦弱又胆小,明明都上高一了,被一个小学的熊孩子欺负得哭。我妈对我没什么感情,开始还能稍微包容一下,渐渐就不耐烦应付了,不管青红皂白的,反正她儿子哭就是我做的错事。我妈找的那个男人本来就对我没好感,就直接当我不存在,偶尔心情不好了,就会说些不那么好听的话。倒也没缺衣少食的,还给我钱读书,就是……唉……”“幸亏我读书好。”“脑袋瓜子还算聪明,最关键是我知道,不读书我就没有出路,我就永远受欺负,所以我拼了命的读书,把读书当成救命的稻草去对待。”“所以就以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到了帝都的传媒学院。”说完,温煜叹了一口气,回忆着,嘴角也终于有了点笑容。顾帅也知道,这听着就惨的苦日子也终于到头了,他为煜哥高兴。然而再苦的时候都很淡然,似说着别人的故事,冷静地描述着,到了这一刻,温煜的眼底却有了泪花,长出一口气,竟控制不住的带出一丝颤抖。他说:“我考出这么个成绩,我妈还是很高兴的,在那个家里也从被欺负的可怜蛋,变成了像哥哥一样好好学习拿市第一的存在。只是我到了帝都,就再也没回去过。”“并不是恨我母亲,只是觉得自己不属于那里,他们是幸福快乐的一家人,加上一个我,就成了眼睛里的沙子,不揉不痛快。我又何苦去招人眼烦人。”“在大学,我认识了鲜瑜。”“我想那个时候,鲜瑜就是现在这样,这么的正义、勇敢和坚持,他始终没有变过。”“我可怜、自卑、内向,就连学费都得从手指缝里一点点地攒出来,为了活下去,我愿意做很多的事。”“鲜瑜天生就有着nongnong的正义感,还在学校的时候,无处发作,就全部安放在了我的身上。他是我漫长的前半生中,第一个真正给过我温暖的人,我以为这份情谊会维持一辈子。我珍惜着,不惜扭曲自己的内心,去迎合他,我配合他一起大谈理想,挤出心里那所剩无几的正义感去无限的放大,只为了讨好鲜瑜。”“可惜我始终是我,外表无论怎么的无畏无惧,内心里却始终存在着另外一种念头。压不下,散不尽,那才是真正的我,一切都是伪装。”“所以大学后,鲜瑜跃跃欲试的去暗访黑煤窑,我虽然跟着他一起去了,却十分不忿自己传媒大学的身份毕了业却要过这样的苦日子,临阵脱逃……是的,我跑了。所以鲜瑜恨我,我也挺看不起自己的。”“煜哥。”抓着自己的手缓缓捏紧,似乎传递一种力量。那手掌烫热而干燥。温煜看向顾帅。他知道,他一直向往光明,就像是一种救赎,他渴望被这样的人拥抱着。顾帅的存在,简直是他人生中的一抹光。能够被这缕光芒照耀,他甚至想要跪在地上痛哭,感谢上苍。抬起手,在顾帅的手背上亲吻,近乎于虔诚。眼眸垂下,落在那手背上,睫毛瑟瑟地抖动,温煜淡淡地说着,“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也算是看清楚自己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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